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能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技术推广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。制订全县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广项目。
(二)参与研究制定优质、高产、高效农业发展计划,组织整治农田和改造低产田工作;参与"菜蓝子"工程的生产和基地建设。
(三)调查、总结、推广增产技术经验,组织本行业的新技术、新良种、新产品的引进、试验、示范、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工作;组织农业和水产技术的专业培训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干部、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的培训教育工作。
(四)负责种子、种苗、农药、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的质量检测、检验工作;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、植物检疫和土肥分析化验、农村能源等工作。
(五)负责建立健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,并进行业务指导,发展多层次的科技推广与经营服务实体,拓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业务。做好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与管理。
(六)建立示范点,运用综合技术,树立高产优质增收样板,做好产、供、销、储、运、加等方面的技术服务。
(七)参与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。
(八)负责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统计、信息、资料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(九)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|